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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5:45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在“中国·南平”网站(http://www.n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广场西路79号南林商务写字楼4号楼B445室

电子邮箱:fjsnpslyj@126.com

电话:0599-8060600

传真:8060604

邮编:354200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规定,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积极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机制,改善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了实效。现将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主动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1年全年在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开发布信息34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信息33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条,解读信息发布3条。提交市图书馆、市档案馆主动公开信息数5件,主动公开类型涵盖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活动方案征集、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等各方面的文件和政策。

(二)依法履行依申请公开职责。

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明确申请注意事项、申请有关说明和联系方式,确保政务公开申请渠道畅通。严格规范办理流程,答复时间、答复格式规范,即收即办、限期答复。2021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网络申请、信函申请等。

(三)强化窗口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根据市审改办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了调整修正,涉及事项更名保留、删除、委托下放、调整内部管理、新增等,调整后我局共进驻审批窗口100小项。2021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办件372件,文化共79件,其中:一次性内部资料42件、连续性内部资料3件、出版物批发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审批3件、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审批1件、播音员主持人证延续注册10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1件、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歌舞娱乐场所类)2件、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节目套数市级初审8件、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市级初审9件。旅游共293件,其中导游证核发263件、旅行社设立7件,变更23件。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局对“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页面和栏目进行优化调整,以简洁明了的要求对网站首页进行改造,修改网页顶部索引,凸显专题专栏栏目显示,更加方面群众阅览网站信息。开设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专栏,加强文旅干部职工对新思想的了解、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新增“南平文旅之声”政务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公开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阵地的信息透明公开与意识形态引导宣传工作。

(五)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经办人、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审核台账登记备案。同时坚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季度通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行动计划督查范围,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内容进一步得到充实,但政策解读信息方面数量和质量仍需提高。2022年,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制度办法,健全完善局内信息公开工作的协同联动和信息交流机制,持续提升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和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持续拓展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推进实施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图书馆工作,督促全市各级图书馆规范建设信息查阅场所,开展信息查阅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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