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 "全闽乐购·畅游南平"文旅促消费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至10月
三、活动设计
根据"全闽乐购·畅游南平"活动整体安排,针对旅游住宿、旅游景区、影剧院等文旅相关产业,通过政府发放文化旅游消费券,积极推动景区、酒店、影剧院、银行等各方共同打折让利,营造促销活动良好氛围,激发消费者参与热情,加快释放文旅消费潜力。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
协办单位: 中国银联福建分公司南平业务部
(二)资金来源
对省级财政下达的200万元正向激励资金,各县(市、区) 政府按照1: 1比例配套财政资金参与,总额400万元。配套资金 依据综合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和2021年旅游接待总人次、旅 游总收入等因素进行分档安排.全闽乐购·畅游南 平"文旅惠民促消费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各自的资金 池开展活动。
(三)优惠方案与发放安排
“全闽乐购·畅游南平”文旅消费券发放安排表
活动场景 | 资金安排 (万元) |
优惠力度 |
投放时间 |
参与企业 |
酒店住宿 |
200 |
满100元立减40元 |
6-10月 | 星级饭店、限上住宿企业及证照齐全并经县(市、区)认证的民宿 |
满200元立减80元 | ||||
景区门票 |
160 | 满10元立减4元 |
6-10月 |
收门票、提供旅游体验项目的A级景区 |
满20元立减8元 | ||||
满100元立减40元 | ||||
满200元立减80元 | ||||
电影院 |
40 | 满30元立减15元 (云闪付APP领 券 ) |
6-10月 | 南平市域内影剧院 |
合计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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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门票优惠范围含A级景区内的漂流、文娱演出、游乐体验等项目(不含餐饮、旅游商品购买等方面),并需经文旅部 门及银联审核认可。各县(市、区)优惠标准参照上述方案执行 且不得突破最高优惠力度,各块投放比例由县(市、区)按当地 实际自行确定。
(四)活动可参与用户
全体在南平人员(包括域外来南平人员)均可参与,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五)活动可参与商家
南平市境内支持银联二维码消费的文旅商户,重点包括: (1) 收门票、提供旅游体验项目的A级景区;(2)星级饭店、限上 住宿企业及证照齐全并经县(市、区)认定的民宿;(3)影剧 院。文旅企业需配合消费促进活动,通过景区门票优惠、住宿折 让、观影打折等形式主动让利。
(六)文旅消费券领取方式和使用
观影采用抢券方式,用户登录云闪付APP,访问"全闽乐购" 活动页,查看并领取乐购券,领券成功后,使用云闪付APP付 款码或云闪付扫一扫功能到影院支付立享优惠。酒店住宿与景区 门票采用立减方式,在南平本地文旅活动商家支付时选择使用银 联二维码结算立享优惠。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文体旅游局要高度重 视"全闽乐购·畅游南平"文旅促消费活动,将消费工作摆上重 要议事日程,形成有效工作机制,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果断、更 加实在的措施扩大内需,并指定专人负责文旅促消费活动。
(二)强化宣传联动。综合利用闽北日报、南平电视台、各 县(市、区)融媒体等传统媒体、互联网新媒体、自有流量平台 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进行活动预热。针对活动开展 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做好宣传工作,调动广大市民和游客 参与的积极性。
(三)强化监督管理。及时掌握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发放 效果等情况,定期、不定期对消费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推动参与商家企业诚信经营,鼓励优惠让利,无虚假宣传和变相 加价行为,违者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退回政府补贴。
(四)强化疫情防控。落实属地政府部门、专业机构、参与 企业、消费者等各方常态化疫情防控职责,确保各项文化和旅游 惠民消费活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风险动态管控,全面落实 参与活动人员测温、登记、场所消毒、工作人员防护等防控措施。
闽公网安备:350702021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