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雷励锋行旅行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许可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申请已收悉。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核,予以许可。具体事项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及其许可证编号:福建省南平市雷励锋行旅行社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L-FJ-111257)。
二、业务经营范围:招徕、组织、接待国内旅游者及入境旅游者在中国境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导游等相关服务。
三、最低注册资本额:30万元人民币。
四、其他事项:接此批复后,请你公司及时到我局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并按国家文旅部要求,在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保险公司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并前往指定银行缴存20万元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设立后,你公司应当遵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服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积极拓展旅游市场,努力为大武夷旅游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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