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繁荣新时代戏剧文学创作,发现和培养优秀编剧人才,打造更多当地文艺精品,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30届福建省戏剧会演剧本征文的通知》(闽文旅艺〔2025〕5号)要求,我市将开展剧本征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征文对象
面向全市戏剧界与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周二)截稿。
四、征文要求
根据省厅要求,具体如下:
(一)坚持正确导向。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鼓励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新福建建设,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以及促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广泛凝聚侨心等福建特色题材展开创作。
(二)创作题材不限。新创的现代戏、新编历史剧、整理改编传统戏,大型剧作及中小型剧本均可。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杂技剧、木偶剧、儿童剧、曲艺、小品等以及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其他舞台艺术作品均可。
(三)支持多元创新。支持戏曲跨剧种移植改编,文学、话剧、影视等作品戏曲转化等方式开展创作,建立健全“多路径选择、多条腿走路”的创作格局。
(四)规范剧本要求。需为新创作品,凡参加过往届剧本征文或者已经付诸排演的剧本不能参与征文,已经参加过省里其他重大艺术创作活动的剧本,必须进行重大修改并得到明显提高。每位参赛者最多以独立和第一作者身份提交2个剧本。凡涉嫌抄袭、剽窃或改编存在著作权争议的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
(五)组织开展评审。为推出一批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金与证书,并择优向省厅推荐。
五、其他事项
(一)投稿方式。应征作品提交剧本WORD电子文档,改编作品需注明并附真实有效的原著作者授权许可,并在剧作末尾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单位、地址、手机、微信、邮箱)。邮件标题需注明:“第30届福建省戏剧会演剧本征文+剧作名称+作者姓名+手机”。内容不完整者,不计入评审范畴。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文旅局艺术科,茹欢,投稿邮箱:2637107274@qq.com,联系电话:0599-60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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