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林欣同志挂职任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副科长,挂职时间1年。
张维杰同志挂职任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交流合作科副科长,挂职时间1年。
以上同志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