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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通告
2026-04-02 09:52 来源: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访问量: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市文旅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根据南平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工作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行业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重点

1. 导游、旅行社与涉旅企业串通,以欺骗、诱导、恐吓、弃置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的行为;

2. 无证从事导游活动,或取得导游证未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

3.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

4. 旅行社、导游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旅游产品和服务,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5. 旅行社诱导游客签订不规范、含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旅游合同,导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擅自变更行程的行为;

6. 旅行社未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旅游包车、租车行为不规范的行为;

7. 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导游与购物场所勾结虚标价格、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游客的行为;

8. 导游以威胁、辱骂等方式逼迫游客消费,向游客索要小费、擅自兜售商品或安排他人提供导游服务的行为;

9. 旅行社纵容、指使导游实施强制消费、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为;

10. 文旅系统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纵容包庇、参与旅游行业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

11. 其他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45;0599-8060609

举报邮箱:npjcd07@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楼B430,邮编:354200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1. 举报人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线索,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违法违规事实、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聊天记录等),并注明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便于核查反馈。

2. 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诬告陷害、捏造事实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鼓励社会各界、广大游客和旅游行业从业者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规范有序、诚信经营的旅游市场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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